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
一、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器质性心脏血管病[风湿性心脏病、先天性心脏病(经手术治愈者除外)、心肌病、频发性期前收缩,心电图不正常]。 血压超过18.66/12KPa(80毫米汞柱);舒张压超过12KPa(90毫米汞柱),低于10.66KPa (90毫米汞柱),低于6.66KPa(50毫米汞柱)。
结核病,除下列情况外,均不能录取: 1)原发型肺结核、浸润型肺结核,已硬结稳定,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,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。
2)一切肺外结核(肾结核、骨结核、腹膜结核等)、血行播散型肺结核,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、经县以上医院(或结核病防治所)专科检查无变化者。
3)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。
支气管扩张病。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,上高中后仍复发者。
肝大、质中等硬度以上;肝脾同时触及,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,脾在肋下1厘米以内,肝功能不正常;肝在肋下超过2厘米(肝生理性下垂除外);单纯脾大超过1厘米,脾功能亢进;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。
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。各种结缔组织疾病(胶原疾病)。
内分泌系统疾病(如糖尿病、尿崩症、肢端肥大症等)。
血液病(单纯缺铁性贫血,血红蛋白男性考生高于9%克,女性考生高于8%克可录取)。
慢性肾炎;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,或虽已治愈两,但尿蛋白阳性,尿镜检不正常。
有癫痫病史、精神病史、癔病史、遗尿病、夜游症。
肺切除超过一叶;肺不张一叶以上。 类风湿脊柱强直;慢性骨髓炎。
麻风病患者(结核样型麻风病,经专科医生检查确已治愈一年以上者除外)。
青光眼;视网膜、视神经疾病(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)。
两眼矫正视力之各低于5.0者(体检中遇此种情况的计算方法是: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,计算两眼矫正视力之和,再折算成五分记录数值)。
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。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。
除上述各项外,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疾病,能否录取,由各省、处治区、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。
二、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: 切除一肺叶两年以上,肺功能恢复良好,或其他主要脏器(如肝、脾、肾、肠、胃等)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;凡肝炎、心肌炎、胃或十二指肠溃疡、慢性支气管炎、关节炎等病史(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愈者,不能录取到工科的地质勘探、采矿、测绘、水文、公路、桥梁、建筑、民航、海运、海洋渔业各专业,理科的海洋物理、地质地理、地球物理各专业,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,林科的林业、森林采伐、运输机械、水运各专业,文科的考古专业,刑侦专业,体育专业,艺术类的管乐、声乐和表演、舞蹈等专业。
肱动脉收缩压超过18.13KPa(136毫米汞柱)、舒张压超过11.46KPa(86毫米汞柱)者,不能录取的专业,范围除同第1条外,还应包括冶金及机械类的热加工(锻、铸、焊)、轧钢工艺专业。
"房间隔缺损"(包括高位室间隔缺损)手术治愈三年以上;"动脉导管未闭"已手术治愈二年以上,目前心功能、体质状况良好,不能录取到工科的地质勘探、采矿、测绘、水文、公路桥梁、建筑、内河及海洋运输、海洋渔业各专业,理科的地质地理、地球物理专业,林科的森林采伐、运输机械专业,文科的考古专业,刑侦专业,体育专业,艺术类的舞蹈、表演专业。
皮肤过敏症: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,上高中后未复发者,不能录取到化工类专业,药学、化学专业。
重度下肢静脉曲张(静脉血管呈蚯蚓或团状并伴有皮肤病理性改变)不能录取的专业范围同第1条(艺术类的管乐除外);静脉曲张已手术治愈者,不能录取到艺术类的舞蹈、戏剧、电影及体育专业。
任何一下肢不能运用;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;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;肌力二级以下;两下肢跛行;显著胸廓畸形,不能录取到野外、高空、高温、矿山、井下工作专业及刑侦、航船驾驶、运输类各专业,体育专业,艺术类的表演、舞蹈、电影等专业,以及海关专业(两下肢不等长和肌力程度应从严掌握)。
色弱,不能录取到工科的地质、矿业、冶金、化工、运输、通信类(工程管理,电信机械专业除外)各专业以及建筑学、染整、印刷技术、印刷机械、民航航行管制及机务、自动控制、轮机专业,医科各专业,艺术类的美术(雕塑专业除外)、工艺美术各专业。
色盲,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外,还包括工科的通信、粮食、食品、轻工类各专业以及制冷、纺织化纤、无线电技术,热加工(锻、铸、焊)、轧钢各专业,精密仪器专业;理科(数学、力学、理论物理专业除外)各专业;农林专业;艺术类的雕塑专业。
不能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紫各单种颜色的全色盲者不能录的专业除同色盲外,不包括体育专业、财经专业、计算机专业、机械制造各专业,理、工农、林科各管理专业。
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.0者,不能录取到工科的海洋运输、民航管制、海洋捕捞、海洋渔业资源专业,刑侦专业。 屈光度不正(近视眼或远视眼,下同)任何一眼矫正到5.0,镜片度数大于400度,不能录取到精密仪器、精密机械、印刷机械、印刷工艺以及海关等各专业。
屈光不正,任何一眼矫正到5.0、镜片度数大于300,不能录取到工科、理科(数学、理论物理专业除外),医科、农林科各专业(理、工农、林科各管理专业除外,基础医学专业除外),艺术类的表演、电影摄影专业。
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,不能录取到工科的地质、矿业、测绘、水文、运输、通信、建筑、特种工业,以及电机制造和电器器材制造类中属于无线电,有线电方面的各专业,医科各专业,理科动物学、体育专业,艺术类的音乐、电影、戏剧、戏曲舞蹈专业、师范院校及海关各专业。
嗅觉迟钝或丧失,不能录取到工科的化工、食品以及制冷类各专业,理科的化学、放射化学、分子生物学各专业,农科的果树、水产品加工工艺、商品检验专业,林科的化学工艺,医科各专业。
严重的口吃,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防碍发音者,不能录取到工科的运输、通信类各专业,民用航空专业,外交、外贸、外语各专业和医科各专业,体育各专业,艺术类的电影、戏剧、戏曲、音乐、管乐各专业及师范院校各专业,法律专业和海关专业。
男性考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下,女性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者,不能录取到工科的船舶驾驶、轮机管理、船舶电器设备、海洋捕捞各专业和海关专业(年龄在17周岁以下的考生,身高可适当放宽)。
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8者,不能录取到烹饪专业。
凡是五官缺陷影响面容端正的考生,不能录取到海关专业。
男子身高低于170厘米、女子低于160厘米,或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7者,不能录取到体育专业(个别地方和专业的身高标准由招生学校自定,并通知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于高考报名之前向社会公布;报考警察体育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5.0)。
三、体检工作要求 心脏听诊;心脏收缩期杂间按六级划分,考生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,其它瓣膜区达到二级,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,可作"正常"结论。
期前收缩每分钟在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,运动后早搏消失,或偶有1至2次,心电图正常,可作"正常"结论。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,做"不正常"结论(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)。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脏病变者可做"正常"的结论。
听诊测量血压时,舒张压以变音为准,由于精神紧张,血压超过18.13/11.46KPa(136/86毫米汞柱),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,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,选其中低值,记入体检表,如仍不正常,适当休息,多测几次,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。
肝、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时为准。
色觉检查用《喻自萍色盲本》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,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。 颜色识别能力检查(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): (一)医生从红、黄、蓝、紫各种颜色的导线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,在3-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; (二)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-5秒钟内从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种导线中找出该种颜色的导线,以上两种方法交替进行。将能认出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"v"符号,记入体检表(识别彩色图案及编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)。
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,用5分记录法检查结果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8者,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。矫正不到5.0者应检查眼底。
测听力、用耳语、左右耳分别进行,测听距离5米。
嗅觉:用醋、酒精(如果没有酒精,可改用白酒)、水三种,全能辨别者为正常,能辨别1-2种为迟钝,三种全不能辨别者为丧失(体检期时患感冒者,约定一周后复查)。
四、有关肝功能检查的补充规定: 凡报考学龄前儿童教育、烹饪食品科学(含食品工程专业)、护理、旅游餐旅等专业,应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,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。
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(含40单位)以上者。
谷丙转氨酶赖氏法高于25单位并伴有其肝功能检验有一项异常者。
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阳性者。(按卫生部一九九一年18号令的规定,肝功能检验采用酶法测定,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采用酶标法。检验结果应为正常范围)。
五、报考师范院校的补充规定: 行路步态无明显跛行,着装后脊柱无明显侧弯、驼背;面部无畸形,无较大面积(3*3平方厘米)疤、麻、血管瘤或白癫风、黑色素痣等。
注:凡条文中数字值,有"...以上","...以下""...以内""...以外"词者,含数字本身;有"超过...""低于...""大于...""小于..."词者,不含数字本身。如"六次以上",含六次;"超过90",不含9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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